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在哪里?
委托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其所受托的事务,而受托人所为代理活动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;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,在授权范围内与第三者进行的法律行为,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。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。
1.当事人不同。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,至少有委托人、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;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(或被代理人)和受托人(或代理人)双方。
2.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。在信托业务过程中,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要从委托人转移至受托人,由受托人代为管理、处理财产,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;委托代理中财产的所有权始终由委托人或被代理人掌握,并不发生所有权转移。
3.涉及财产的控制不同。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在执行信托过程中,一般不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监督,只受法律和行政上的监督;在委托代理业务中,代理人需要接受被代理人(本人)的监督。
4.掌握的权限不同。信托类业务的受托人拥有为执行信托义务所必需的广泛权限,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委托人有所保留和限制;委托代理业务的代理人权限比较狭小,仅以被代理人的授予权为限。
5.期限的稳定性不同。信托行为一经成立,原则上信托契约不能解除,即使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,一般也不影响信托的存续期限,因而信托期限有较大稳定性;在委托代理关系中,被代理人可随意撤回代理关系,并因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死亡而终止,因而委托代理合同比较容易解除,委托代理期限的稳定性较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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